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与市政环境工程实验室爆炸烧毁,造成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市委主要领导发出指示,全面开展应急救援,确保现场安全处置;市政府的主要领导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指导部署紧急救援和应急响应。市政府立即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并由市纪委和市委派人员参与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的——依法——实事求是——注重有效”的原则,通过现场调查——检测和鉴定——调查取证——模拟实验,并委托化学品——爆炸——刑事侦查——火灾调查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深入分析和反复论证,查明事故原因和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处理相关责任人员的建议和单位和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最近,市政府正式批准了北京交通大学“12·26”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确定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经过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使用搅拌器将镁粉和磷酸与——混合的反应过程中,料斗中产生的氢气被搅拌机金属摩擦产生的火花点燃,然后镁粉尘云爆炸。爆炸导致周围的镁粉和其他可燃物燃烧,导致三名学生在现场死亡。
事故调查组还确定,北京交通大学相关人员非法购买非法储存的危险化学品,违规开展试验,并没有实验室和科研项目的安全管理。
根据事故调查结论,事故调查项目负责人李德生,事件实验室经理张琼等提起调查案件,追究刑事责任。
据干部管理部门,教育部就北京交通大学研究做出决定,学校党委书记曹国勇、校长宁斌、副校长关忠良等12名干部和土木工程学院党委负责,并分别到党纪和纪律。另外,事故发生前一个下午,有人向海淀区环保局和市非紧急救援服务中心举报,称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南门教学楼北侧土木工程实验室排放有机气体及实验室废气,经常发出异味,给附近居民造成不便。市纪委市监委对举报受理情况进行调查和取证,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询问。调查认为,海淀区环保局、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对该起举报受理工作符合《关于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及《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严格遵守安全“红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敢动,真要努力,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市开展深入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存储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全面调查安全风险的各个方面。各高校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出推论,认真落实北京市普通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调查整改工作,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则,进一步完善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明确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范此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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