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文件
科发办字(2019)11号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科学数据管理与开放共享办法(试行)》的通知
垸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
现将《中国科学院科学数据管理与开放共享办法(试行)》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
2019年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国科学院科学数据管理与开放共享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科学数据是国家科技创新的基础性和战略性资源,
是科学研究中必不可少的基本要素。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科
学院科学数据管理,保障科学数据安全,提高科学数据开放共享
水平,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依据国家《科学数据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学数据主要包括在自然科学、工程技
术等领域,通过基础研究、应用硏究、试验开发等产生的数据,
以及通过观测监测、考察调查、检验检测等方式取得并可用于科
学硏究活动的原始数据及其衍生数据。
第三条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及人员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
支持的科技活动所形成的科学数据,其汇交管理与开放共享均适
用本办法,其它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形成的科学数据可参照本办
第四条科学数据工作遵循统筹协调、规范管理、安全可控
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创新管理机铜,加强能力
建设,促进开放共享
第五条从事科学数据生产、使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科学数据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利
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中国科学院网终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
网信领导小组)是全院科学数据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贯
彻落实国家科学数据管理政策和全院科学数据工作的顶层设讨
与统筹规划。
第七条中国科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
下简称院网信办)是全院科学数据工作统筹协调机构,负责组织
落实院网信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院网信办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编制全院科学数据工作政策与规章制度;
(2)负责全院科学数据中心体系规划部署与推进实施;
(3)负责全院科学数据管理与开放共享的标准化工作;
(4)负责发布全院科学数据管理与开放共享工作年度报告
(5)负责联系国家科学数据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八条中国科学院院机关各部门是科学数据管理与开放共
享的责任部门(以下简称责任部门),负责部门职责业务相关的
科学数据管理与开放共享工作,主要职责是:
(1)前沿科学与教育局负责组织落实归口管理的先导科技
专项的科学数据管理与开放共享工作,推动重点实验室的科学数
据管理与开放共享工作,指导卓越研究中心和全院高等教育机构
的科学数据管理与开放共享工作;
(2)重大科技任务局负责组织落实全院承担国家重大科技
项及其归口管理的先导科技专项的科学数据管理与开放共享
作,指导全院创新研究院科学数据管理与开放共享工作;
(3)科技促进发展局负责组织落实归口管理的先导科技专
项、STS计划及弘光专项中公益类项目的科学数据管理与开放共
享工作,落实野外台站、战略生物资源库等平台网络的科学数据
管理与开放共享工作,指导特色研究所的科学数据管理与开放共
享工作;
(4)发展规划局负责组织落实院属法人单位科学数据管理
与开放共享工作的评估评价,组织先导科技专项的科学数据管理
与开放共享工作的评佶评价;
(5)条件保障与财务局负责全院科学数据资产管理制度及
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全院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设备
的科学数据管理与开放共享工作,指导大科学中心的科学数据管
理与开放共享工作;
(6)人事局负责指导制定科学数据管理与开放共享相关的
人才评价与激励制度
(7)国际合作局负责组织落实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和活动的
科学数据管理与开放共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