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大型仪器设备共享?
根据冉盛网-小冉的了解,就是对于价值3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管理单位和科学仪器设备进行对社会全面的公开、开放、共享出来使用。如:国际先进的600MHz核磁共振谱仪、透射电子显微镜、扫描电子显微镜、液相色谱质谱仪和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等,科研相关人员对作物科学、生命科学、动物科学、医学、资源环境、林业、化学、测试服务可用于许多领域的科学研究。
为什么要大型仪器设备共享?
国家重点实验室面对社会公共,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一道的问题。国家重点实验室是为了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国家重点实验室属于国家。如果服务没有开放,巨额投资就会闲置。对于一些无力购买大型设备的研究人员和中小企业,一方面找不到合适的实验室;另一方面,即使发现使用它的成本也很高。“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需要怎么做?
关键实验室的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开放供学校内外的科研人员使用。作为科研的主要支撑力量,共享平台不断发展和进步。具有为高水平提供测试报告的基本能力,同时它可以促进社会的科研水平和发展,提供软硬件支持。
据了解,一些国家重点实验室门槛在于外界无法了解和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的服务,而且仪器开放,设备维护、专业管理、人员培训、技术创新和推广等方面,都需要资金和人力投入。 水、电力、人工、维护需要设备等都要单位支付,这部分费用能在否经费申请的预算中,而国家是否承担部分费用?。“实际上,这个问题已经被科技部门注意到了。国务院三年前发布了第70号文件来解决这个问题。”科技部党委书记出席会议,副部长回应。
2015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印发《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的《意见》显然,对于价值5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服务单位和科学仪器设备,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按不同专业领域或仪器功能,打破管理单位的界限,推动形成专业化、网络化的科学仪器服务机构群。
根据《意见》,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管理部门并非“分文不取”。《意见》明确,管理单位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可以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性原则收取材料消耗费和水、电等运行费,还可以根据人力成本收取服务费,服务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由单位统一管理。
科技部在上一期间组织了对国发70号的监督。许多研究机构和实验室没有向社会开放。在一些组织中,研究团队重新购买了设备,不仅是整个社会,甚至单位都没有开放,已经成为研究小组的独特之处。事实上,针对上述情况,《意见》早已明确规定:对于通用性强但开放性差的科研设施和仪器,结合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评估结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可以按规定在部门内。管理单位也可以在单位内分配,无需任何内部或部门间分配。
同时,显然对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的问题,我们可以向有关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投诉渠道,接受社会对科研设施和仪器部署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