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9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作者:冉盛网 时间:2019-10-25 11:29:23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提供全职受聘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受聘的有效材料,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3)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

  (4)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

  (5)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二、申报单位要求:

  (1)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法人单位。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2)注册时间在2018年9月30日前。

  (3)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项目收益:

  1.中国和美国政府间合作项目:拟支持项目65个左右,共拟支持经费18000万元人民币;

  2.中国和新西兰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拟支持项目3个,共拟支持经费500万元人民币;

  3.中国和加拿大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拟支持项目5个左右,共拟支持经费:550万元人民币;

  4.中国和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拟支持项目6个左右,共拟支持经费:800万元人民币;

  5.中国和韩国政府间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拟支持项目7个(能源技术2个,产业应用技术5个),共拟支持经费2750万元人民币(能源技术每个项目750万元人民币,产业应用技术每个项目250万元人民币);

  6.中国和蒙古国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拟支持项目10个,共拟支持经费1500万元人民币;

  7.中国和埃及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拟支持项目10个,共拟支持经费:1300万元人民币;

  8.中国和南非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拟支持项目15个,共拟支持经费:2250万元人民币;

  9.中国和南非政府间联合研究旗舰项目:拟支持项目1个,共拟支持经费300万元人民币;

  10.中国和日本政府间科技联委会项目:拟支持项目30个,共拟支持经费9000万元人民币;

  11.中国科技部与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联合研究项目:拟支持项目10个,共拟支持经费3000万元人民币;

  12.中国和泰国政府间双边联合研究项目:拟支持项目10个,共拟支持经费1000万元人民币;

  13.中国和越南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拟支持项目4个,共拟支持经费800万元人民币;

  14.中国和以色列政府间产业技术联合研发项目:拟支持项目10个,共拟支持经费2000万元人民币;

  15.中国和欧盟科技创新合作联合资助机制其他类研究创新合作项目:拟支持项目20个,共拟支持经费6000万元人民币;

  16.中国和西班牙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拟支持项目6个,共拟支持经费1800万元人民币;

  17.中国和奥地利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拟支持项目3个,共拟支持经费1000万元人民币;

  18.中国和德国政府间合作项目拟支持项目5个,共拟支持经费1500万元人民币;

  19.中英智慧农场科技创新合作项目:拟支持项目10个,共拟支持经费5000万元人民币;

  20.中国和芬兰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拟支持项目10个,共拟支持经费2000万元人民币;

  21.中国和波兰政府间联合研发项目:拟支持项目6-7个,共拟支持经费400万元人民币;

  22.中国和保加利亚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拟支持项目3个,共拟支持经费100万元人民币;

  23.中国和塞尔维亚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拟支持项目6个,共拟支持经费140万元人民币;

  24.中国和斯洛文尼亚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拟支持项目3个,共拟支持经费100万元人民币;

  25.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拟支持项目20个,共拟支持经费1300万元人民币;

  26.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拟支持项目10个,共拟支持经费1600万元人民币;

  27.大陆与台湾联合资助研发项目:拟支持项目5-10个,共拟支持经费1000万元人民币;

  28.地球观测组织(GEO)合作项目:拟支持项目15个,共拟支持经费8000万元人民币

  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2019年10月28日8:00至2019年11月27日16:00;

  2.纸质材料:于2019年11月29日前。